拉特利耶与娜莎的发条

天代史聿官伊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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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紧握手中的信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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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特利耶此时仍不知道,亨利的意图是什么,也依旧为自己的行为懊恼,在这个下午,日胄刚过八点二十分,除了流动的旗面,耀眼烁亮的花圃和栅栏沿,还有沿着石路的那些洛士那式石柱群,还有三个陪着它们貌似要被定格的人。

可是在拉特利耶眼里,已经不只是在悬崖边缘上,而是再加厚一层雪。

凭什么当初就有喝令王储的勇气?是无知吗?还是因为激动?

他想不清楚,战争的阴霾已经笼罩在王国的上空,却如听到歌谣中的号角,他牢牢抓住不明状物,那根藤条还是类似于树根的东西,模糊不可识别。

娜莎同样觉得莫名其妙,总觉得她的长兄试图催眠他,可仔细一想,也不尽然,无论是魔术还是巫术都没碰过,更别说催眠术。

这么多年驰骋在从玻璃仑斯到近罗兰斯顿边境的大道小径,以他不修边幅却洒脱的个性,以及每日的传送任务,就够他将这些拒之门外了。

“其实让你这么做,是因为我在军中这么多年,见识很多人,在近卫部队任职,在繁华绚丽的鲜花想找到一朵草根,很特殊的草根。我并非没见识到平民,三流九教就像翻开小人书,可你实在与他们不同,我看得出,你心里潜藏着莫大的激情和勇气。”亨利把旗杆挪回一点,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。“你不会经常来,可很快我就要走,也许近期我就要去普兰卢茨一带行军,说一些不讨喜的话,也许我就直接在天边为诸位掌灯了。”

“我不允许你这么说。”娜莎拽住长兄的衣服一角,很不情愿地看着可能降临的厄运。

“你能说一下,那首歌的缘由吗?”拉特利耶的心灵已经筋疲力尽,发出气若游丝的声音。

“鲁伯特是我们的开国国王,他在立国之前,就引用古弗兰格亚[1]国王的典故,这是比我们更早的先祖,也是末代国王鲁尼亚斯,为了保护民众不被乌登拜格洛[2]的大军所踏碎,鲁尼亚斯[3]在‘最后战役’——阿克曼厄塔战役率领骑士们大破敌军,奈何乌登拜格洛的信徒实在是太多,很快国王就死于乱军之中,但全体将士却没有一人投降,全殉葬在反抗的路上了。”

亨利抵住剑柄锤部,接着说:“王政九年夏,LIII.1104年,先王鲁伯特[4]在兵力分散的情况下被维斯公爵安罗卡[5]团团包围夹击,在连续两败之后,他在勒潘斯特抽调的亲信骑士只剩下十三名,兵力仅仅剩下五千,迫于无奈下只能走到阿克别山一带。这时候,他命令人在山间吹响号角,果不其然,他被打散的盟友和部众重新集结,在秋天大败安罗卡的敌军。他们在山间吟唱此曲振奋士气,这成为我们军中传承近七百年的记忆。”

拉特利耶闭上眼睛,用心回味那段远古的歌谣,很快就不再是悬崖白雪,而是秋日肃杀之境,随处可见的黄褐色寂树,以及敲得叮当响的链甲衣和剑鞘,一群脸占泥血,染尽黑斑的垂暮勇士,他们牵来罩袍马匹,那只是一块被撕碎的烂布,就像街道那里随便抽到的一张历经风雨打击的污布。

但很快,他们就举起长矛刀剑,头顶黄盔的壮硕之人,高举竖帆的狮鹫旗,他大喊一声:“快举起来,将号角的声音在山谷传播出去。”随后,在号角声中,与他们无数命运暂时黯淡的人在远方的一角、在近处、在高山上也举起红布,所有人,都在这首苍茫锈迹般的典故之歌,也是弗兰格亚立国的吟诵曲,以沙哑却雄壮的嗓子将所有盟友和故人联结在一起。

他握住了,不再是枯藤或树根,而是一杆结实的骑枪。在这一刻,所有虚幻都渐失在烈风之中,三顶悬侧向南的头发,在其下面,忧虑逃出他们的脸庞,所有人都为之释怀。

“好!它已经给足你勇气。”亨利将手放开,由于这份厚重,拉特利耶不得已用双手攥紧,还未能缓过其意,发出疑问: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既然你有胆量握住骑枪,我也就会为你去辩护,去申诉,王储那边的事情,他自己不以为然。”亨利拽出剑,捏住剑面靠近剑柄的一处,展示剑护手的王室符号,是拇指大的狮鹫和字符合成的,在昼光散光下发颤。“但是,我想我有必要去举荐你,如果你要驰骋于疆场,去战斗,去做你想渴望的事情,去追逐所谓的荣誉,那么我可以代为效劳,至于以后的造化,那只能看你自己了。”

“妹妹,你找到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,在信上的东西,我全看完了,也正如你所说,他富有信念,可缺乏磨练,按捺住性子。”她的长兄从口袋里伸拽,想不出要给什么东西,就把帽子上的一缕鹌鹑毛,白色身长,金色流尾,然后又系上一枚小章,只有一个字母和盏尾花纹,拉特利耶将骑枪还给他。

娜莎当即回应:“我看人一向很准。”

“这未免有点自吹自擂。”拉特利耶稍许无奈,但他已经找到要握住这杆骑枪的理由,就在歌谣的一瞬间,他想起以前的一件事,是关于祖辈口耳相传,记载在族谱编年史册的事情。

娜莎辩驳他:“我不会轻易找一个没有潜力的草包当我的仆人。”

夏日的灼辣让他们不得不退回去,但大小姐有个好提议,就是去花圃道另一边的花园,那一边的玻璃亭正巧装上薄纱帘,不管怎么说,即便是留有余地的透光,也足以让热度消减大半了。

拉特利耶一言不发,坐在藤椅上,用手指尖轻划桌面,愣了很久。

一旁的考奈薇特也已经躲在柱边很久了,全程在盯着“金发骑士”的身影,她就是这么称呼他的。

仆人给他们上茶,这一次是玫瑰花干冲泡的。

拉特利耶放任茶凉快,叹口气说:“那个,我有一句话,应该说是一个故事,不知道当不当讲。”

“愿闻其详。”两兄妹倒是出奇地一致,只不过好像多出一些不诙谐的口吻。

“是小考奈?”亨利马上抛出帽子盖在她头上,不知道为何,在考奈薇特眼里他有独一份帅气。

她略显娇羞,不自觉地轻靠柱子,喃喃道:“是……是啊。”

待到大家归位之后,拉特利耶替大家拉好罩帘,这才开始说自己的故事:“我查茹兰特家族,曾经是瓦莱尔伯爵莱斯伯恩[6]的记事官,被册封骑士。先祖父佩恩里是他的得力助手,被称为‘第四根柱子’。莱斯伯恩逝世后,我们就退隐到镇上经商,虽然不妨有做过治安官和镇长的职务,却最后选择经商,打自阿克夏死后就如此,无非是在穷富之间辗转,毕竟胜败乃兵家常事。兜兜转转就来到潘诺,我的父亲,他就是这么告诉我的。”

他站起来,将话语渐渐地如海水涨潮般缓缓到来:“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,可总有股直觉,它告诉我,不应该这样,因为不甘于这样,我是家中的老幺,所做的也很有限,无非就是帮家里干活,以铜臭味和书卷味委身与商。自小开始,我就无一不对着账本念三想四。”

口干舌燥的少年拿起茶杯,缓缓一饮而尽,也没有磕出声响,杯底平稳落地,紧接着说:“可我没忘记遥远的传承,在金银粉饰的背后,几经浮沉的家族,需要新鲜的空气。也许这会是我无聊而幼稚的遐想。可是,我——不甘心就只是让家族的纹章就只刻印在贸易合约,作为一个图章,并非更加荣誉的归属。”

“我知道,这样并不好,向王储呐喊一声,实在是一件非常危险而愚蠢的事情。更别说战争是性命攸关的大事。可我不仅感到自身的耻辱,却还记得更为要紧的事情。”拉特利耶手握亨利送给他的东西,恳求亨利:“如果有机会,让我再见殿下一次吧。”

亨利把茶喝到一半,看上去很高兴。“我猜不久之后,王储也就该换岗位,不再只是一个近卫军的中队长,战场上有他需要历练的地方,又或者不是,单纯去行政枢纽去。现在绝非你能见得到他,就连我也未必,我只不过是一个受国王陛下赞誉的小传令兵罢了。我相信,总有一天你会见到他的。”

拉特利耶点头会意,笑着说:“也许应该如此。”

他们握手相视,仿佛触碰一些有力,无法描述而耀眼的抽象,就在他们周围。

娜莎并没有涉入过深,依偎在考奈薇特身旁,自己也有些许乏累,无论如何,此时的她们总算是不用为这些小事耗在阳光里。

周围的草叶映出柔和的疏影,翠色不会过分的浓郁,即便已经得知战争的消息,对于他们来说远在天边,这份阴霾还不至于让这里成为雾都,仅仅是转多云的光景。

风云迭起,岁月无常,沉浸在玻璃亭周边的景色,时间被稀释数十倍,每一秒都很漫长。

很快,大家沉默不语,留给眼皮子能够尽其所能的余地。正是能在这份对周围氛围的烘焙下,旗杆长枪都是预留在远古故事的一片疏影,声嘶力竭而连绵不绝地骇浪,勇士们的你死我活在此全部被绝缘,除了偶尔盘旋在周围的叽喳声,什么也不剩了。

如果绅士们依然在寻找寂黑一片的归宿,那么有些悄悄话正好能在这里放出去。

入夜狩之后,拉特利耶向他们告别,两个少女就窝在近长廊的卧室里借夜长谈。

“你说……”

“嗯?”大小姐揉搓眼部,小手臂上感觉被钝戳两把印记。

“兄长会不会坏掉啊?”

“坏掉?现在还不知道,但愿他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能够行动自如,不会缺少部件就好了。”娜莎之所以这么说,是因为:

生命的本身,不正是一场从修得好到修不好的过程吗?

但考奈薇特,她的概念,暂时无法理解死亡,即便是阅览家里富藏的书籍,在人偶眼里,一切只不过是能够被修复零件的问题。

“如果……万一,毕竟打仗就是要摧毁对方,这……”

她连忙驳斥:“可不许说倒霉的话哦,说多了真会让幽灵魔鬼记住这件事,他们就会想个办法将这些人的灵魂全部勾走。”话要再多说,指不定会真实现,就连娜莎她自己也迷茫在这些突然冲击而来的忧虑之中,只能故作大声:“我还以为你多聪明,居然在为这个忧心。”

“只是多少有点无趣,他回来,多留一会,我都会觉得我的存在就多一分。还有,你,母亲和父亲,甚至是……那个讨厌鬼,我都记在心里。”

考奈薇特又说:“你总是说有时候你会做梦,可我感受到了,不再空荡荡的,滴答声断断续续。”

娜莎下意识地抓住考奈薇特的手,她说不清楚,可迫切地想找到第一次转动发条的场景:

“我期待着梦中相遇的一刻,就像开头一样,我转动你的发条,从弥漫黑雾的虚空里找到光明,紫色丝带率领我与你相见。相信我吧,无论在哪里,我都会找到你的。”

“我觉得这有点幼稚,可对于我们来说刚刚好。”另一只手搭在娜莎的手臂上,说出她迄今为止想做到的事情:“将你的发条拿出来。”

“誓言……是什么?”娜莎拿出挂在脖子上的项链,正是驱动考奈薇特的发条。

“同时亲吻发条的人——以长夜中的掌灯人,以及自然诸神的启示,无论今后如何,都能找到对方,知晓对方的心意,作为双方各种的见证者。”双方将它一并读完,双方的唇痕在发条上发出幽蓝色的光芒,直到占据全部,连着整个发条都被渲染。

忽然一股昏沉乏力的感觉,她们都感觉自己的肢体如面条般酥软,承不住在月光下宣誓的代价,失重感越来越明显,倒在床榻上陷入梦境之中。

五月之后,亨利奉命要回归到部队之中,在早上,他在与母亲告别之后,临行前,亨利有些尚算急切的话,他对娜莎和考奈薇特说:“要是不和你们说些什么,你们肯定会抱怨我。我敞开心扉,说实话,战争也许会把我吞噬掉,可在此之前,请你们将其视之为一次远行,儿郎们的游戏就要开始了。”

直到现在为止,娜莎还向他摆架子。“我巴不得你迟点回来。那可就没人欺负我。”

“我坚信你会有四叶草携身的。”考奈薇特双手靠背。

“还有,替我转告拉特利耶,就说……就说——请他不要忘记自己握住的信念。”亨利跨上白马,转身挥手又说:“各位小姐们,你们也是,漫漫长路需要有人作伴啊。”

“定会转告。”她们异口同声,为此乐而不疲。

亨利长笑一声,挥舞马鞭,在漫步转向后,就开始驰骋在玻璃仑斯大道中,属于他自己的平原中去。骑枪的小旗子在原野上噗呼作响,帽子的羽毛少一缕,看起来像被拔了冠的白公鸡,却更像鹰,低空掠过一望无际的平原,周围都是那么渺小。

不过娜莎和考奈薇特很是无奈,默不作声。自己估计也在想,为什么她们的兄长能够表现得如此豁达,死亡就像割杂草般简单,不加以恐惧。也许只有那句话才能知晓吧。

又过了几天,从莴纳勒山方向,突然出现一队人,他们身穿制服,熊皮帽带着流苏,白底黄衬的大袍宽袖军服,袖口有三个纽扣,银色制物。带头的长官光鲜亮丽,他身穿大衣,双扣编排,还有肩章,刻印狮鹫盏尾,橄榄枝放两边。

一旁的掌旗手,拿着旗面上印着白底黄十字,也是中间一只白色上毛,下身褐毛的狮鹫,旁边的四格白色位置,刻印五个交错的黄盏尾,在金色闪电和橄榄枝的刻印底部,有一张米白色绶带,上面写着:

14'qu

Ligementh de le Ryleatum Livre et Limeus tilosse

(第十四——王家百合花黄十字团)

此行的目标地,正是镇上的广场。半个营的掷弹兵,作为精锐仪仗队。他们的队列非常整齐,有人曾经形容:他们是铁栅栏。

意思是队列如铁栅栏般稳固。

帕洛斯出门相望,正巧看到了老朋友,他挥手示意,为了能让团长能认一下这位常年未见的老友,就大喊一声:“老盏尾花的格拉罗达,那套白衬衫还好吗?”

团长停下来,举手示意队列停下,他接下来做出一个令老友意想不到的决定,故作高深地说:“你等一下。全体左转,装填!”掷弹兵在石板路上踏出声响。又脱下手套,向宅邸的方向大喊:“帕洛斯,站在这里别动。你很快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。”

通条放回铜帽口处,熟练快速,一排的士官拿起戟对正线列,还不断大声喝令对齐。

“瞄准!”枪口如秋风席卷草地般落下,正对前方。

“阿尔比斯,我不相信你会对我开枪,难道你忘了吗?”帕洛斯展开双手慢步走来,丝毫不惧,对这种事来说他见惯不怪。

“并未忘记。”团长挥舞起军刀,刀尖向前,掷弹兵向枪口对上方意图抛射,这正是他预料的。

“放!”烟雾构筑的白障不到一秒内,放出炫目多彩的焰火,恰巧有些可惜,因为不是在夜晚出现,效果大打折扣。

“好家伙。”帕洛斯长叹一口气。“你可要吓死我啊。”

阿尔比斯跃身下马,展开双臂,他笑着说:“很久不见了,你瞧,刚刚的火药味是不是很特别。”

“你总是能让我出乎意外。”他们拥抱在一起,行贴脸礼,弗兰格亚人有一句俗语——旧友重逢当比三桶蜂蜜酒。阿尔比斯和帕洛斯的喜悦染在脸上,犹如熏醉,就在清晨的太阳能映在他们脸上,烘出淡甜菜汁色的精神脸时,又重新记起十四年前,正是在同一片旗帜下,他豁出性命,就是为了这张王旗不倒。

掌旗官想要阻挠帕洛斯,一把将他推搡开,旗杆头戳到他右肩上。

帕洛斯紧握住他曾已经完成的誓言,怅然若失,柔力也被唾碎了,直到很久后,才喃喃自语:“也对,我早就不是部队的人呢……一个钟表匠就该做这样的活。”

阿尔比斯不敢接着话茬,他的士官,在老一辈资质的人里面,更是瞪着掌旗官,由于纪律,他们终究是不敢张扬。

能在军中混的很久的老兵,多少都会察言观色,这也许是大难临头的征兆。

阿尔比斯的脸色和早上格格不入,倒是看着暮夜森林的阴影盖在他额头上。

帕洛斯感到压力。“没事,这都是……”

“我要求你们讲纪律,很好,可是若认不出队伍里的兄弟,也就算了,我没有阻止他,他也没有惹大家。”阿尔比斯的语气更加苛刻:“掌旗官应该不认识他吧?也对,你也许会以为我这么大费周章去做,是为了私人感情吧?”

“不敢。”掌旗官大声回答。

团长的话犹如一记耳光打在握着旗杆的面容上,尤为沉重:“上一任营长的命,是他所救,而上一任团长的军事行动以及全团兄弟们的性命,也是这位先生所救。他是一个可敬的人。”

帕洛斯试图缓和大家的紧张感,他说:“没这么夸张。别激动嘛。我的确不合规矩,这也是违反军纪啊。”

营长终于出面,他在军队里资历和阿尔比斯是同届,倒是颇为冷静地说:“小子,你推搡错人了。十三年前在派斯兰德的战争上,他可是率先达到柳卡斯特修道院的旗手,在当时与他一同作战的,正是上一任团长以及你面前的长官们,他曾经是这旗帜的伙伴。”

旗杆上的弹痕,如今却只是后人习以为常,被当成花纹装饰的一部分。由于凹下去的部分恰到好处,阿斯比尔将其在对称的另一边铁框也磨凹,没想到居然连荣誉的痕迹抹掉。

掌旗官面色潮红,羞愧地张口,刚想说些什么,可惜已经没机会了。营旗的刺痛,在帕洛斯的眼里已经不再具有价值,呵出不太相称的寒气,可又很燥热。

“我向我的过去决裂,但阿尔比斯不是,如果你以个人名义,我时刻欢迎,若是因为这些事情产生间隙,我担待不起。”帕洛斯发觉自己没有帽子,头上握不着东西,于是俯首鞠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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